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10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师政办〔2023〕1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假期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广西三月三”、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1、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

        2、“广西三月三”放假时间:4月11日至1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3、“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分别补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的课。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安全教育

        1、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及导师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重视加强对研究生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和警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的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务必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宿舍、实验室安全教育,特别是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防盗安全;加强防诈骗宣传教育,提醒学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加强汛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关注气象、地质、交通、卫生等出行提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在危险水域附近游玩;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教育学生不得在各种网站、论坛、微博发布、上传或下载不健康内容;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引导研究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呼吸道和肠道等传染病的发生,遇身体不适,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通知家长、家属和老师,确保身体健康。

        2、做好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在放假前自行安排对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场所进行走访,排查安全隐患。提醒研究生离校时务必要妥善存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电脑、银行卡、ipad等,防止遗失或被盗;关好宿舍门窗,关闭照明灯、电源开关及水阀,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落实管理职责

        1、加强校规校纪管理。假期期间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关注留校研究生管理工作,留校研究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留宿外人,不得使用违章电器。放假期间,应特别注意向学生强调,杜绝酗酒、晚归、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2、做好集体外出的管理。凡在假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须按程序申请外出,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防止发生学生群体意外事故。

        3、严格履行离校审批手续。各培养单位要严格假期学生离校登记手续,准确掌握学生的去向,学生出校、离校必须经过审批。研究生离开学校前需向研究生导师、辅导员报告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出校、离校的研究生要严肃处理。所有研究生须与家长沟通外出动向,并保持通讯畅通,不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4、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研究生辅导员应与研究生保持沟通,把握学生动态,放假结束当晚及时统计和上报研究生返校情况。对没有及时返校的研究生要及时联系,了解原因、去向,督促其尽快返校,并联系研究生家长,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三)关爱特殊群体

        1、持续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假期节前后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收集。做好学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特殊群体学生做好重点关注与关怀,及时化解学生心理问题。

        2、切实做好学生关心与帮扶工作。当前是研究生毕业和就业的重点时期,各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以及辅导员要加强与研究生导师的沟通配合,掌握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生活和思想状况,密切关注毕业、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研究生群体,充分利用学校、学院政策和资源积极做好关心慰问和帮扶工作。

        (四)认真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坚守岗位,做好假期安全应急预案。放假期间,各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以及辅导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建立应急预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若有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干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4月3日